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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地理]湖南将对江豚实行“特护”

2012-12-16 21:59

摘要:国家旅游地理长沙12月16日电 (记者黄兴华)继湖南省决定在东洞庭湖选择特定区域,探索江豚迁地保护措施之后,湖南岳阳市决定,在东洞庭湖筹建江豚保护管理站,对江豚实行特别保护。 江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国家旅游地理长沙12月16日电(记者黄兴华)继湖南省决定在东洞庭湖选择特定区域,探索江豚迁地保护措施之后,湖南岳阳市决定,在东洞庭湖筹建江豚保护管理站,对江豚实行特别保护。


      江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长江江豚是全球唯一的江豚淡水亚种,被称作长江生态“活化石”和“水中大熊猫”,已在地球上生存2500万年,仅分布于长江中下游干流以及洞庭湖和鄱阳湖等区域。初步统计显示,洞庭湖现有江豚约为90头,近年陆续进行的小型考察表明,长江江豚种群数量正以每年5%的速度锐减,仅今年以来,东洞庭湖就发现13头江豚连续死亡。


      岳阳市位于洞庭湖东岸。为加大对江豚保护的工作力度,切实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岳阳市决定建立东洞庭湖江豚保护工作管理站,制定出台长效管理机制,给江豚营造健康生态的成长环境并实行特别保护。


      岳阳市对江豚的特别保护措施包括,针对东洞庭湖现状,当地渔政部门科学划定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设置明显标志和界碑。规定核心区内全年禁渔制度,禁止采砂作业,船舶通行限时、限速、限规模、限航行路线,保障江豚水域安全环境。实施水利疏浚工程、湿地保护工程等生态措施,改善江豚生存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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