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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曹娥江发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施氏鲟

2013-02-24 23:54

摘要:最近,上虞渔民在曹娥江水域作业时,误捕了一条疑似“中华鲟”的鱼。经相关部门专家鉴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施氏鲟。最终,这条施氏鲟被重新放归曹娥江。

  国家旅游地理 浙江上虞2月24日讯(哲石) 最近,上虞渔民在曹娥江水域作业时,误捕了一条疑似“中华鲟”的鱼。经相关部门专家鉴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施氏鲟。最终,这条施氏鲟被重新放归曹娥江。

  

 

  “真稀奇哉!我在曹娥江上捕到了绝迹近30年的‘中华鲟’。”昨天上午,现年56岁、家住上虞市崧厦镇雀嘴村的渔民王鲁根喜滋滋地告诉记者,“中华鲟”现身曹娥江,证明曹娥江水质好起来了。

  难道王鲁根捕获的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上虞市渔政部门相关人员经过仔细察看,并请教浙江省鱼类专家,初步判断王鲁根捕获的非“中华鲟”,而是另一种“鲟鱼”,叫“施氏鲟”,是一种黑龙江“土著鲟”,与“中华鲟”长得十分相似,只是口前部及背部与中华鲟有些细小的差异。

  老渔民称曹娥江上捕获“中华鲟”

  昨天上午,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正在曹娥江畔捕鱼的王鲁根。现年56岁的王鲁根从16岁起就在杭州湾及上海捕鱼,从去年开始,他把渔船撑进了曹娥江。

  “我捕获的真是‘中华鲟’。以前在上海捕鱼,经常捕到‘中华鲟’,所以识得‘中华鲟’的样子,也知道‘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王鲁根开门见山地说。

  那是2月19日一大早,天空还飘着雪。王鲁根照例将渔船驶到曹娥江大坝船闸段,撒网捕捞。上午7点多,当王鲁根收网时,在船闸口捕获了一条“怪鱼”。

  “我一眼就看出这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放在箱内。也许是渔政部门放养在曹娥江的吧,我一上岸就拨打渔政部门的电话。”王鲁根说,他主要想搞清楚这条鱼的来龙去脉。

  专家鉴定:它非“中华鲟”,而是“施氏鲟”

  很快,上虞市渔政部门的相关人员来到曹娥江畔,发现这条鲟鱼体长50厘米,重0.6公斤,鳞间皮肤粗糙,口前有两对须,体侧骨板40块。

  难道真是“中华鲟”?“中华鲟”可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是地球上存活最古老的脊椎动物之一,距今已有1.4亿年的历史,有“国宝活化石”之称。“中华鲟”在曹娥江上绝迹已近30年了!渔政专家查看了资料,初步认定这是一种生活在黑龙江上的“土著鲟”,叫“施氏鲟”。“凡是鲟鱼,都是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渔政人员告诉记者。

  接着,上虞的渔政人员又请教浙江省渔政专家。省专家断定上虞捕获的这条鲟鱼非“中华鲟”,而是“施氏鲟”,而且极有可能是从新昌的某养殖场逃出来的。

  浙江省鱼类专家称,在新昌新林乡有一个双星鲟鱼养殖场,场内养殖有“施氏鲟”等。这个养殖场地处黄泽江上游,与曹娥江贯通,逃走的“施氏鲟”便游到了曹娥江上虞赵家电坝。

  “从长度等来看,这条‘施氏鲟’至少在曹娥江生长好几年了。能够存活,说明曹娥江水质明显改善,这也是一个不小的奇迹!”上虞市渔政部门的相关人士称,这条鲟鱼已接近野生,所以他们选择将它放回曹娥江。(据天天商报 范文忠 樊建峰 文/摄)

  

 

  据上虞日报讯 昨天上午9点,市农林渔牧局渔政执法大队接到渔民王鲁根的电话,称昨天凌晨他在曹娥江水域作业时,误捕了一条“中华鲟”。

  接到电话后,渔政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鉴定。经过专家鉴定后,确认误捕的“中华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它鲟鱼类——施氏鲟,该鲟体长50厘米,重0.6公斤,鳞间皮肤粗糙,口前有两对须,体侧骨板40。

  据执法人员介绍,中华鲟属硬骨鱼类鲟形目,是一种大型的溯河洄游性鱼类,是中国特有的古老珍稀鱼类、世界现存鱼类中最原始的种类之一。远在公元前1000多年的周代,人们就把中华鲟称为王鲔鱼。鲟类最早出现于距今两亿三千万年前的早三叠世,一直延续至今,生活于中国长江流域,别处未见,有“活化石”之称。而施氏鲟分布于黑龙江中游、松花江、乌苏里江,在浙江自然水域尚属空白。

  渔政执法人员经过咨询省专家获悉,该施氏鲟是从上游新昌养殖场出逃,对自然水域没有生态影响。执法人员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渔民意愿并听取专家建议,将其放回曹娥江水域。

  据了解,近年来曹娥江水域已经发生多次渔民主动放生误捕国家保护类水生野生动物的事迹。渔政人员表示,这主要得益于相关部门加大了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渔民珍爱保护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见习记者 朱克斐 通讯员 樊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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